在今天看来,酷刑是一种非常野蛮,且不人道惩治犯人的手段,然而在古代却是非常的盛行。还有些酷刑流产生变种,流传到民间,其危害更是无穷。
这篇文章就聊一聊由“沉河”这种酷刑衍变出的一种叫石灰罨死法的谋杀手法,此手法杀人于无形,没有外伤,非多年的断案经验,是很难找到致死原因的。此案详情,在清代的一本笔记小说里有记载。
清朝末年,在浙江慈溪有一位姓孙的商人,带着老婆在江西南昌开了一间布店,因为童叟无欺,生意倒也兴隆,日积月累地赚了不少钱。因为人手不够,他另雇了两个本地人做布店伙计。
这两个伙计手脚麻利,办事勤快,孙商人十分满意,将他俩视为心腹。一天,孙商人的妻子因事外出,过了两天才回家。回到家中,孙商人已死于床上。问问伙计,伙计则说是突发暴病而死。商人的妻子想自己离家时丈夫还是好好的,怎的就忽地死了,不信伙计所言。
她又去问儿子。儿子刚满十岁,还不怎么懂事,只说昨晚吃饭时父亲还挺有精神,今天早上就没气了,却说不清死因。商人之妻痛夫情切,遂以死因不明告到县衙。县令闻状,即率验尸的仵作仔细勘验。勘验结果是尸体绝无伤痕,仅脸色微呈黄白而已。由于找不到任何证据,此案便悬而不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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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适逢朝廷大员彭玉麟巡视江西,商人之妻递上状纸,拦轿喊冤。彭玉麟阅过呈状,立即批示南昌方面开棺复验。县令为了尽早破案,用重金聘来邻县的一位屡破疑案的著名仵作,对其细告案子的情节,并询问是否有《洗冤录》所不载的谋杀方法。
这位仵作先不回答,只将验尸记录要来认真地看了几遍,然后才对县令道:“难怪贵县仵作要无能为カ了,从验尸记录看,谋杀手段甚是厉害。此种手段名石灰罨死法,属谋杀中最无形迹的一种。
其方法先以缸、桶贮水,放入石灰搅拌,然后用绳索绑住被杀者,将他头部按入水中,名为游湖。被害者片刻即死。死后洗以清水,则毫无损伤痕迹,仅脸色微显黄白,与病死无异。虽说倒按其头时有血涌出,但见灰即止,而凝血也因石灰尽解。这类尸体,非检骨不可知其死因。若仅仅检验皮肉,无不被凶手欺瞒。”县令听后,依这位件作之法检验,果在脑壳中发现灰滓无数,便重将伙计押至公堂刑讯。
因有谋杀实证,两伙计不得不供出实情。其谋杀动机不过是见店主财多,起谋财之心方下此毒手。案结后,县令以功过相抵未受免职处分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